汝湖镇镇地处城区东北部,总面积153.3平方公里,下辖23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常住人口5.2万人。汝湖区位近城临江、交通四通发达,生态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科学发展好班子”“红旗团队”等荣誉称号。
汝湖镇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乡镇。汝湖是惠州市区东北门户,距离市行政服务中心8分钟车程,惠民大道、金石二路、金石四路等9条市政大道贯穿而过。辖区内设有广惠高速、惠大高速、惠龙高速(规划建设中)出入口,并与惠河、潮莞、惠深等7条高速公路实现互联互通,5-20分钟便可抵达珠三角主要高速干线。优越的区位交通优势吸引了雷士照明等4家上市公司落户建设,获得“中国照明电器品牌基地”称号,被评为“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农业创新能力居全省第三。
汝湖镇是一个经济发展后劲较强的乡镇。汝湖已被评为“惠州镇域经济发展十强镇”,2019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8亿元,限上工业总产值33.46亿元,增长5.4%;固定资产投资3.21亿元,增长10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88亿元,增长10.8%。
汝湖镇是一个历史文化底蕴厚重的乡镇。汝湖是辛亥革命“七女湖”起义的策源地,素有“东江商埠”之美誉,汝湖渔歌、舞稻草龙、仍图闹元宵等民俗文化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先后获得“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汝湖镇是一座生态之城。拥有38公里滨江岸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镇。依托优美的山水资源和生态农业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体育文化游、农业观光游等特色旅游,先后引进了白鹭湖休闲度假区、现代农业观光乐园等优质大项目落户建设。
汝湖镇是一个现代农业特色镇。甜玉米、火龙果、番石榴等特色产品享誉惠州,是惠州市菜篮子基地和深圳、香港等地的蔬菜供应基地之一,已成功创建国家级万亩甜玉米高产示范基地和国家农业农村部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培育了11家省、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评为“惠州市甜玉米之乡”。
汝湖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围绕构建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功能,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群团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按照职责权限做好镇村规划、建设和改造等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为方便的教育、民政、文化、旅游、体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养老、就业保障等方面服务。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综治、信访、人民调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开展便民利民的村(居)服务,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组织协调辖区派驻机构及有关部门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综合协调本镇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应急、消防、防灾减灾等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发挥村(居)党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居)和社区发展服务,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九)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镇、村(居)的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村(居)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等提出意见。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汝湖镇党委、政府设下列11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欧洲杯在线买球_体育外围平台-app下载、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各项任务的督查落实、绩效考核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及议案办理、人民武装有关工作。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组织本级代表开展活动。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听取并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办理。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民宗、侨务、台港澳事务工作。负责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代表联络、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等提出意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并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或建议。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职务违法问题可按权限启动调查并提出政务处分建议。负责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镇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等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救济救助、拥军优抚、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加强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负责党务服务、志愿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指导、监督村(居)、“两新”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和治理。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反邪教、反恐怖、禁毒、村(居)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和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乡管理、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数字执法、执法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负责辖区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经济和建设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做好促进产业发展、科技、经贸、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财税、财会管理等工作。承接市、区下达的招商引资跟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辖区重点项目工作。承担辖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等工作。组织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森林防火、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三农”问题。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的改革创新,宅基地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乡村治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管理、河道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和农村环境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河长制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和普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